一、定义及对象
针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上海农商银行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并以适合主体获取企业优先认股权或对企业进行股权直接投资,通过股债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二、准入条件
(一)借款人须符合上海农商银行授信业务对于借款人的基本要求。
(二)原则上应为A轮以后或已有优质战略投资者进入,优先支持符合上海市“四新”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成长性与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拟上市中小企业。
三、贷款额度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或项目情况及具体授信产品决定。
四、贷款用途
授信资金主要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同须满足上海农商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授信资金使用的要求。
五、贷款期限
根据具体授信品种决定。
六、联系方式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李俊,13918679195,lij2@src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