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转让系统和科技创新板交易规则部分调整的通知
各投资者、挂牌公司: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业务规则>等制度的通知》(沪股交[2018]323号),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转让系统和科技创新板交易规则调整如下:
1、合格自然人投资者可以参与科技创新板交易;
2、交易的申报价格调整为:不高于前成交均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成交均价的50%;
3、超出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经上股交同意,挂牌公司应在上股交指定平台披露交易事项、交易原因后,相关各方方可实施交易,该笔交易成交价格不纳入市场价格统计范畴;
4、此调整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