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划阶段
(一)股份转让系统(E板)挂牌公司拟申请转入科技创新板(N板)挂牌时,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在E板挂牌并申请转入N板挂牌等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召开后,E板挂牌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其持续督导机构向市场监管部报送董事会决议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一)并披露;
(三)股东大会召开后,E板挂牌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其持续督导机构向市场监管部报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附件二)及相关法律意见书并披露。
二、审查阶段
(一)E板挂牌公司通过其聘请的具有N板推荐资格的中介机构向挂牌审核部报送N板挂牌申请文件。
(二)上股交完成对申请转入N板挂牌公司的挂牌申请文件的注册审查程序后,向经审查符合N板挂牌条件的E板挂牌公司出具同意进入N板挂牌的通知(附件三)。
三、办理股票登记托管
(一)取得上股交出具的同意挂牌通知后,申请转入N板挂牌公司应与上股交签订在N板挂牌的协议,并向交易管理部申请股票代码及简称,上股交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予以核定。
(二)申请转入N板挂牌公司与上股交签订挂牌协议并取得股票代码及简称后,应向交易管理部提供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办理全部股票的登记托管。交易管理部完成股票初始登记后出具股票登记确认书。
四、E板终止挂牌
E板挂牌公司在收到交易管理部股票登记确认书的当天,向市场监管部提交并发布在E板终止挂牌的公告(附件四),并于后一交易日在E板终止挂牌。
五、挂牌前信息披露
申请转入N挂牌公司取得上股交出具的股票登记确认书后,应最迟于挂牌日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挂牌审核部在上股交指定平台上发布挂牌前信息披露文件,包括:
(一) 挂牌说明书;
(二) 推荐报告;
(三) 挂牌提示公告(附件五);
(四) 上股交要求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六、挂牌当日信息披露
申请转入N挂牌公司取得上股交出具的股票登记确认书后,应向市场监管部提交企业信息表(附件六)、企业简介、企业logo等相关材料,并于挂牌当日通过市场监管部发布企业简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