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客服

上海银行“IFC能效贷”
2015-10-28

上海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在上海地区首家专门针对小企业推出“小企业IFC能效贷”。产品要点如下:

(一) 适用企业

中小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可再生能源企业,以及有节能需求的中小企业。

(二) 客户准入

根据我国法律依法成立、且国有股份占比小于50%的企业,并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任意两个:

1、资产总额小于人民币1亿元;

2、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小于人民币1亿元;

3、员工总数少于300人。

在符合以上要求基础上,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国家发改委和各地主管部门备案的各类节能服务公司,须成立1年及以上,有1个或、以上已进入回款期的成功项目经验;

2、工业类和建筑节能业主:须连续经营5年及以上,上年销售收入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连续两年盈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 项目准入

合格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源效率项目,以及为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和能源效率项目而进行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技术设备的制造。

(四) 融资金额、授信期限与还款方式

融资金额: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70%,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授信期限:单个项目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半,其中包括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宽限期。

还款方式:宽限期结束后按季以等额本金方式还款付息。

(五) 风险分担与担保方式

风险分担:由IFC提供贷款总额50%的损失分担;

担保方式:对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贷款,另须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对其他工业类和建筑节能业主的项目贷款,原则上无需追加其他担保方式,我行贷款可支持合同能源公司承接的异地项目融资需求。

(六) 费用代收

由我行向客户代收以下费用,统一支付给IFC

1、前端费,贷款余额*0.5%,每笔贷款发放时一次性代收;

2、风险分担费,贷款余额*0.85%年率*实际天数/360,分别在每年的331日和930日按当日贷款余额代收。

(七) 产品联络人

陈振翮 021-68475532 chenzhh2@bankofshangh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