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行存量小企业授信客户对贷款资金连续使用的需求,上海银行在全行各经营单位推出了小企业再融资业务,产品要点如下:
(一) 适用范围
符合我行小企业标准的存量授信客户向我行申请的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再融资业务(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除外)。
(二) 准入条件
1、存量便捷贷客户应符合我行优质便捷贷准入要求,非便捷贷客户应符合相应产品准入要求;
2、借款人在我行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
3、在所有金融机构的所有信贷业务最新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
4、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款能力;
5、信用记录良好,近24个月无本金逾期记录,欠息记录不得超过2次且已还清;
6、担保条件不弱于原贷款;
7、与我行信贷合作满两年;
8、已将我行作为主办结算行或承诺在授信期间将我行作为主办结算行。
(三) 授信品种及授信金额
业务品种仅限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除外)。原贷款为便捷贷业务的,再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原贷款本金的60%,且不超过1000万元;原贷款为非便捷贷业务的,再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原贷款本金的50%,且不超过500万元。借款人自筹资金偿还我行的部分贷款按照存量业务续做处理。
(四) 期限与利率
再融资业务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
(五) 担保方式
再融资业务沿用原贷款担保方式,如需调整担保方式,新担保能力不得弱于原贷款担保方式。
(六) 产品联络人
陈振翮 021-68475532 chenzhh2@bankofshangh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