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权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要求借款企业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一) 基本条件
1、经工商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并通过年检;
2、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含);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产权清晰,组织机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
5、有固定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队伍稳定;
6、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7、企业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8、提供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反映贷款用途的合同、订货单、发票等;
9、能提供足值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
10、原则上应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并约定由本行经营单位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二) 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条件
1、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含软件、作品)的一种或几种;
2、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须合法有效,并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3、质押的专利权至少已进行2年(含)以上的实质性实施(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的,设质专利权已使用时间可在1年(含)以上),质押的商标权已使用时间至少在2年(含)以上;
4、质押的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4年;
5、质押的专利不得涉及国家安全与机密;
6、质物必须产权明晰,可以办理质押登记;
7、专利出质人须提供已缴纳专利年费的证明,并须在质押期间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商标出质人须按时、足额缴纳商标续展费。
8、出质人必须将质物价值全额用于贷款质押担保;
9、以第三方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设定质押的,第三方权利人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
10、质物所有权属于出质人与他人共有的,须提供共有人同意质押的合法有效书面证明文件;
11、借款人为出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出质人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12、质物需经本行认可的评估机构或担保机构价值评估。
(三) 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质押率
单户不超过3000万元、不超过两年、知识产权质押率最高不超过30%
(四) 产品联络人
上海分行 潘志刚 021-20612506 panzhigangsh@bankofbeijing.com.cn
上海南汇支行 吴昊 021-68008551 304416612@qq.com
上海南汇支行 王韶 021-68008221 wangshaosh@bankofbeij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