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挂牌公司: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股份转让系统、科技创新板服务功能,提升企业获得感和市场活力,同时满足《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132号令)的要求,我部门对股份转让系统/科技创新板部分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会员单位、挂牌企业可在挂牌与监管管理系统——知识库中(https://gpjg.china-see.com/index/indexController/toIndex)查看上述通知文件。
特此通知。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市场管理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