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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升级科创展示板业务(试行)的通知
2025-08-26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持续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充分发挥上海资本市场服务全国科创企业的枢纽功能,促进异地优质科创企业高效对接上海金融资源,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现就科创展示板(以下简称科创Q板)战略性优化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入要求

企业申请科创Q板上线展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展示系统基本信披层业务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二)企业注册地应当是上海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

(三)主营业务符合以下行业领域:

1.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2.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

3.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如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

4.符合科创Q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资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科创企业;

2.【有研发】最近一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有营收】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最近一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25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

4.【有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

5.【有市值】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最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或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主营业务或产品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值可参考下列方式之一:(1)股权投资机构在企业报送科创Q板申请文件前十二个月内对其进行股权投资的价格估算,并由中介机构发表专业意见;(2)上股交认可的估值报告。

(五)上股交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介机构

推荐企业进入科创 Q 板上线展示的中介机构应取得上股交推荐展示业务资格,且业务资格在有效期内。

三、申请文件

中介机构应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同意推荐上线展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其中《上海需求对接表》所提需求将由上股交统筹并反馈落实情况。科创Q板申请文件由上股交另行制定。

四、费用

费用合计3万元,其中审核费1.5万元,信披服务费0.5万元/年,监管费0.5万元/年,股份管理费0.5万元/年。

科创Q板企业委托上股交提供其他增值服务的,相关费用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适用展示系统基本信披层相关规定。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新增企业文件清单及模板

附件二:存量企业文件清单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