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介机构:
为适应我中心2021年修订的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审核工作实践,现发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审核部关于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指引(2021年3月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中介机构可在挂牌与监管管理系统(http://www.china-see.com:8080/gpjg/indexController/toIndex)知识库中查看上述文件及其修订说明。凡未依照此要求报送的E板项目申请材料,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我部门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审核部关于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指引(试行)》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审核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