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介机构、挂牌企业:
我部门制定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审核部关于非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业务申报文件指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中介机构、挂牌企业可在挂牌与监管管理系统——知识库中(http://www.china-see.com:8080/gpjg/indexController/toIndex)查看上述工作指引。
特此通知。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审核部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