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挂牌公司、推荐机构:
为促进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效率,自2020年4月1日起挂牌公司及推荐机构报送的信息披露文件均须通过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与监管系统提交电子版。具体如下:
一、挂牌公司及推荐机构报送的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附件均须通过挂牌与监管系统提交电子版文件。
二、各推荐机构应按照上股交的要求,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督导工作,通过挂牌与监管系统严格做好挂牌公司拟披露信息的审核工作。
三、挂牌公司与推荐机构应确保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并妥善保存相关纸质文件。上股交将根据需要调取、检查相关工作底稿纸质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与监管系统——信息披露流程图解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市场监管部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