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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审核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0-03-05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精神及证监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一切有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经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同意,挂牌审核部就疫情防控时期业务做出相应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审核部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正常受理我中心挂牌、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等各类业务申请;

二、自210日起,我中心股份转让系统及科技创新板项目受理中审计报告有效期、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同意非公开发行文件有效期、可转债发行项目的同意发行文件有效期,均延长一个月;

三、我中心业务规则规定的推荐机构及企业回复时限、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登记规定时限、申请挂牌项目中登记规定时限,均延长二十个交易日;

四、对所有简易程序的非公开发行项目和仅老股东增资的普通程序非公开发行项目,放宽提供最近一年即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要求,仅需提供2019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承诺无虚假记载;

五、挂牌审核部暂停现场沟通和咨询。中介机构及企业可通过我中心挂牌与监管系统提问、拨打工作电话或者视频会议等非现场形式联系审核人员,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六、若上述安排因疫情变化需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另行通知。

挂牌审核部将按照我中心部署,持续跟踪市场需求,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好相关服务。我们将与各方一道,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共同维护上海股权托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审核部

2020年3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