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资格管理细则》《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展示板中介机构业务资格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中介机构应积极配合上股交的业务资格检验工作,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和职责的中介机构,上股交将取消其业务资格。
请下列中介机构(见附件)尽快办理业务资格检验。对在2025年7月18日前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中介机构。我中心将对有关机构采取终止中介机构资格等有关措施。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4006251000、20287863。
特此公告。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