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禾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沪股交〔2024〕378号
2024-07-11

上海禾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简易审查,现同意你公司按招股说明书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请于本通知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应当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符合相关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投资者为合伙企业的,除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外,合伙企业及其穿透后最终投资者均应当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符合相关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

特此通知。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