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欣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的科技创新板专业服务业务资格(以下简称“专业服务业务资格”)申请,已获科技创新板中介机构遴选委员会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介机构业务资格管理细则》、《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介机构遴选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我中心批准,上海欣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获得专业服务业务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