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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一秀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揭示公告
2017-07-11

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上海一秀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简称:一秀石油;股份代码:100313),存在如下风险事项:

根据一秀石油公布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6月,一秀石油通过人民币存单质押的方式在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为其实际控制人孙育才的海外公司香港龙信石油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亚洲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15年 6月17日至2016年6月16日。2016年5月27日,香港龙信石油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建设银行亚洲分行贷款,一秀石油履行兑付承诺,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30,609,048.82 元。

根据一秀石油的《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一秀石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应经股东大会审议,由于一秀石油一直未能提供相应的决策审批文件,2016年11月17日,我中心向一秀石油发出监管函,要求一秀石油于2016年11月24日前向我中心提交书面说明、整改方案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一秀石油仍未提供任何材料。

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