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各类业务资格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引导中介机构规范填报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资格管理细则》《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展示板中介机构业务资格管理细则》《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则的规定及修订情况,市场管理部对各类业务资格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更新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8日发布的《中介机构业务资格申请格式文件(修订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市场管理部
2026年6月11日